发布时间:2025-08-16
点击次数: 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有关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有关资金的管理,明确多项奖补项目的奖补对象、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等。其中明确,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结合国家支持政策予以建设经费支持,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奖补对象应在广东省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具体奖补项目包括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培育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优质企业项目、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中心运营项目。其中,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奖补对象为:2025-2027年期间获批复同意组建并实际运行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补标准为:1.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主要采取事后补助方式,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2.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结合国家支持政策予以建设经费支持,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
优质企业方面,奖补对象为: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中,2024、2025、2026年首次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产品首次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不通过后,再次被认定的除外。具体奖补包括基础奖补和额外奖补。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予以一次性奖补。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珠三角每家奖补不超过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奖补不超过12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珠三角每家奖补不超过12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奖补不超过150万元,据实安排。额外奖补是指,各地级以上市给予本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奖补的,省财政进一步参照地市奖补金额,再按1:1比例予以额外奖补。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础奖补与额外奖补总额度最高为200万元,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基础奖补与额外奖补总额度最高为300万元,对于先后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按照就高原则奖补,不重复叠加。
《实施细则》明确,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按照确定项目主体(省级、市县)的不同,分类明确各级职责和管理要求,明确省级做实项目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审核和评审论证项目;明确由市县做实项目的,应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明确资金用途、扶持对象和范围、初步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等要求,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确定项目,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符合性审核。